海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客户个人资料声明(下称「本声明」)本声明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下称「私隐条例」),告知本公司客户有关本公司收集、使用、保留、公开、转让、保障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措施。1. 客户必需不时向本公司提供与产品及/或服务供应有关之资料。2. 如客户未能提供该些资料,可能导致本公司未能供应相关的产品及/或服务。3. 被公开或转让至以下的人士 (不论留港或海外),并根据第四段引述之内容以作持有、使用、处理、保留或转让该些个人资料的用途:
4. 客户承认及同意他们向本公司提供、并由本公司保留之个人资料将用作下列的用途,以及不时由客户与本公司同意或法律规定之其它用途:
5. 如客户不希望本公司或其它挑选公司将其个人资料用作宣传或推广其它产品或服务之用途,请电邮致本公司 privacy@harbour-plaza.com。6. 根据及依照私隐条例,客户有权:
7. 根据私隐条例,本公司有权就处理任何取览资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费用。所有申请取览或更改有关之个人资料或索取个人资料政策及措施及类别之资料,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邮寄至以下地址:海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九龙红磡德丰街22号海滨广场2座8楼海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九龙致: 个人资料管理员8. 若本私隐条例是以其它语言文本公布,而该语言文本出现歧义或互有抵触的情况,则以英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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